三明出臺科技創新獎勵資金管理辦法
東南網2月21日訊(福建日報 康志輝) 日前,三明市出臺科技創新獎勵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管理,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推動企業、社會加大科技投入和成果轉化。 據悉,辦法對當年經認定的國家和省級研發機構、重點(創新)產品、知識產權示范(點)企業、專利獎項等給予3萬-30萬元不等的獎勵,符合相關條件的科技型企業可獲得該企業上年地方實得稅收新增部分的15%。同時,對被國家、省列入重大科技計劃的項目,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國家和省級創新型企業(試點企業)、全國科技進步先進縣(市、區)以及國家級科研機構(院校)和大型企業在三明建立研發中心(機構)、重點實驗室等采取一次性配套資金獎勵,新增研發儀器設備按實際投資額的20%予以資助,最高扶持2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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