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2016-08-22 09:52:46?來源:中國食品安全報 責任編輯:肖曉敏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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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野生蘑菇中毒進入高發期,福建三明、南平等地接連發生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針對這一現象,8月17日,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預警信息,提醒廣大群眾為了生命安全,千萬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確保不發生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故。 據了解,毒蘑菇毒性成分復雜,中毒表現各異,主要有惡心、嘔吐、流涎、流淚、精神錯亂、急性貧血、黃疸、臟器損害等,嚴重者可死亡。食用毒蘑菇中毒癥狀嚴重,發病急,死亡率高,目前,毒蘑菇中毒尚無特效療法。而且鑒別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目前沒有簡單易行的鑒別方法,預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辦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以免發生意外,危害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提醒有食用野生蘑菇習慣的消費者,不要輕信民間或網傳的一些沒有科學依據的毒蘑菇鑒別方法,不采食野生蘑菇或來源不明的蘑菇,也不要購買個人采摘售賣的蘑菇。對于市場上售賣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沒吃過或不認識的野生蘑菇,不要輕易食用。 另外,該局還要求各類餐飲單位、食堂等要加強自我管理,嚴格把好原料進貨關,進貨渠道要正規,并做好原料進貨登記臺賬;嚴禁采摘、采購野生蘑菇,嚴禁使用野生蘑菇作為食品原料;對可食用的蘑菇要嚴格挑選,避免有毒有害物質混入其中。 如消費者在家食用或在外就餐誤食野生蘑菇后出現疑似中毒或中毒癥狀,要盡早采用催吐、洗胃、導瀉、灌腸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盡快到醫療機構接受治療,同時還應保留病歷和化驗報告等相關資料;餐飲單位一旦發生毒蘑菇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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