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臺江電站水面滿眼白色垃圾 企業被罰五萬元
2017-07-05 09:35:57肖曉敏?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盧金福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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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友@三明-池塘春草 東南網三明7月5日訊(本網記者 肖曉敏)6月7日,有網友爆料,雨后三明臺江電站水面滿眼白色垃圾,大雨過后,大水把這些垃圾沖到一起了,看了觸目驚心。 對于該事件,近日,三明市政府網上發布了一條《三明市人民政府關于沙溪河市區段垃圾漂浮污染事件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2017年6月7日晚,臺江電站壩頭庫面淤積大量漂浮垃圾,該電站提閘泄水,導致沙溪河市區段河面漂浮大量白色泡沫等垃圾,對水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影響。 事件發生后,三明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市河長辦及市有關單位和三元區、梅列區政府全力處置。6月8日11:30時,市河長辦立即抵達現場進行應急處置,至6月8日16:00時許市區河面基本干凈。 經調查核實,此次事件系臺江電站壩頭漂浮淤積的垃圾未及時清理,造成電站攔污柵堵塞,引起發電機組振動嚴重,電站為機組安全停止發電,但未采取攔截措施就提閘放水,大量垃圾順流而下,市區段河面大量垃圾漂浮,造成水環境污染。 該事件發生在三明中央環保督察剛剛結束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總評階段之際,對水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影響,網絡及社會群眾反映強烈,損害了三明文明城市形象,也暴露出一些企業環境保護意識不強、社會責任擔當不夠等問題。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根據事件調查處理報告,對相關企業和相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嚴肅問責。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臺江電站停業整頓 罰款五萬元 6月12日下午,市政府肖華鑫副市長對臺江水電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楊江勇進行約談。要求該電站高度重視、深刻反省,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主動配合市水利、住建等部門和三元區政府認真執行調查處理意見。同時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依法依規開展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臺江電站壩頭上游攔漂設施不齊全,無法攔截漂浮物,極易引起發電機組震動,存在較大安全隱患。電站應急處置措施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且未服從三元區水利局、河長辦等主管單位指揮調度。鑒于該電站事發后主動配合事件調查處理,市水利局責成臺江電站于6月20日9:00-23日9:00期間停業整頓,市經信委、國網供電三明分公司配合解列。 具體要求該電站:一是制定防漂整改工作措施,并采取臨時攔漂措施;二是對此次事件企業內部責任人由臺江電站給予處罰、問責;三是針對大壩安全鑒定存在問題,未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整改到位;四是建立清漂打撈機制,完善電站運行管理和應急處置機制。 三明市水利局于6月23日上午對臺江電站整改情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臺江電站已按三明市水利局6月19日下發的《關于臺江電站下泄垃圾漂浮污染事件停業整頓的通知》(明水電〔2017〕315號)要求進行整改,在6月20日9:00-23日9:00期間,電站機組停機,與電網解列,開展停業整頓。三明市水利局將對臺江電站后續整改措施落實進一步跟蹤檢查。 6月13日,三元區水利局根據《福建省河道保護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三明臺江水電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五萬元,并負擔全部清障費用的行政處罰。 相關責任部門處理情況 承擔三明市區河段保潔工作的市環衛處在事故發生時未及時報告,應急處置工作不到位,導致河面漂浮物打撈不及時,造成負面影響。6月15日,三明市住建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對市環衛處主任進行約談,責令市環衛處主任作出深刻檢討。 具體承辦河道垃圾處理的水上保潔公司處置措施不力,應急處置能力不足,導致事件發生,三明市環衛處依照《沙溪河河面垃圾漂浮物專項治理作業承包合同》第二十九條,對水上保潔公司處以扣除單月獎金1000元并處3000元懲罰性違約金的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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