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寧:用“村規民約”喚回文明新風
2018-01-09 11:41:28陳靜 許本超?來源:三明日報 責任編輯:蔡曉卿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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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一大早,泰寧縣新橋鄉嶺下村村民黃良平將自家垃圾投放到離家不遠處的垃圾箱。“要是以前,我就直接把垃圾扔在門口,哪兒方便就往哪里扔,反正清潔工每天會來清理掉。”黃良平告訴筆者,現在村里有了村規民約,什么事都要按規矩辦。 “半年時間里,村規民約發揮了積極作用,不僅得到村民的認可,還真正規范了農村社會的良好秩序。”該村黨支部書記楊友平說。 走進該村三農服務中心,記者見到墻上懸掛著的村規民約,共有15條,內容涉及生產生活、倫理習俗、婚喪嫁娶等事項。這份村規民約條款清晰,內容淺顯易懂,符合農村實際,成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的行為規范。 說起制定村規民約的過程,可謂全村人都參與其中。去年初,該村的老黨員按照村里流傳的鄉村道德、民俗、民風、民智,先擬定了20多條村規民約。這份初稿發到每戶村民手中,讓村民提意見。征求意見時,三分之一的村民提了意見,村規民約最后被精簡到15條,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過。之后,村里將村規民約做成小冊子,發到每家每戶。 走在整潔的村道上,看不到丟棄的塑料垃圾、紙屑,連煙頭也沒有。在村口,黃鐘茂老人說:“我們村村規民約的第一條就是不能破壞環境,現在村子越來越干凈了,想隨手扔垃圾自己都覺得丑。” 以前,村里一些農戶因為瑣事,長期與鄰居鬧矛盾,鄰里關系搞得很僵。“有了村規民約,干部上門調解的成功率大大提高。” 在移風易俗專項整治中,泰寧縣充分發揮村規民約引導作用,大力培育文明鄉風。當地通過村民喜聞樂見的形式,使村規民約內化于心、外化于行,農村講文明樹新風正蔚然成風。 (三明日報泰寧記者站 陳靜 通訊員 許本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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