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舊樓加裝電梯“新藥方”出爐
2018-02-07 11:14:32俞杰?來源:三明日報 責任編輯:蔡曉卿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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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舊樓加裝電梯“新藥方”出爐 ●三明日報記者 俞杰 給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是一件受惠面很廣的民生實事。但加裝電梯涉及各方利益,矛盾重重。前幾年,三元區就遇到舊房子加裝電梯的難題,崇榮路等路段的部分樓幢由于規劃沒有預留地塊,增設電梯時要占用公共用地或他人用地,造成審批手續難以辦理,導致加裝電梯成為現實難題。 1月23日,我市出臺《三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舊房子加裝電梯開出了“藥方”,明確了增設電梯的相關流程和所需資料,同時,也進一步明晰增設電梯遇到的一些常見問題,并從程序上解決由誰申請、如何申請、如何審批以及后續管理四方面問題。 針對三元區這樣的舊樓加裝電梯用地問題,《辦法》給出了答案:在符合城市規劃,不影響公共消防、通行、安全等前提下,申請人辦理土地使用的有關證明文件后,可以申請增設電梯。 新《辦法》破解“加裝難” 隨著人口老齡化加劇,大量老舊小區居民上下樓問題日益凸顯。2016年9月,市住建局、規劃局、質監局、消防支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制定《三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在市城鄉規劃局網頁上,從2017年7月至今有24幢舊樓進行加裝電梯公示;2017年3月至今有15處舊樓加裝電梯獲批準。本報去年12月22日“周末特刊”刊發《舊樓加裝電梯為何好事難辦?》反映了由于業主間利益難以協調,一些舊樓加裝電梯擱淺的情況。 此次我市各有關部門針對《指導意見》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困難,充分征求各方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形成了《三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 《辦法》共十七條,分別為適用范圍、實施原則、實施條件、資金籌集、實施主體、組織實施、使用管理及維護、職責分工等。其中,實施條件、實施主體、組織實施、使用管理及維護為本《辦法》的重點。 用地審批“讓利于民” 關于增設電梯用地。由于歷史原因,我市部分既有住宅建筑外輪廓線即為用地紅線,增設電梯勢必占用公共用地或他人用地,造成審批手續難以辦理。《辦法》本著“讓利于民”的原則,提出解決方案。增設電梯使用的土地,原則上應在建設項目批準的用地紅線范圍之內(原產權建設用地紅線范圍內)。若增設電梯使用土地超出土地登記宗地界線的,在符合城市規劃,不影響公共消防、通行、安全等前提下,申請人辦理土地使用的有關證明文件后,可以申請增設電梯。 《辦法》同時規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目的,只能作為改進或完善原住宅樓的垂直交通方式,增設的電梯只能作為依附于建筑物使用的附屬設施,不得具有其他獨立使用功能。不得以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名義變相改建、擴建。 《辦法》還規定,對增設電梯用地,暫不收取土地出讓金或土地使用費,用地面積不計入業主土地使用權范圍。因增設電梯而增加的建筑面積由該梯號出資的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業主房產面積范圍,增設電梯后,不調整各分戶業主的產權面積。今后因城市建設需要征遷房屋的,對增設電梯的建設費用配情予以補償,但增設電梯的建筑面積不計入征遷安置面積。 權益協調有了“路線圖” 關于利害關系人的權益保護。為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辦法》作了以下規定:1.設定了初步方案公示制度。2.設定了異議調解機制。3.經協商、協調或調解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由申請人提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召開聽證會,聽證會由街道辦事處邀請相關部門參加,充分聽取各方意見,提出處理建議供各審批部門參考。對已召開聽證會的,會后申請人應按本《辦法》規定范圍重新提交相關業主對增設電梯事項的書面意見,當同意增設電梯的業主數量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相關部門可辦理審批。有異議的業主可依法通過法律途徑主張權利,雙方最終均應服從司法裁決。 關于增設電梯的資金籌集。《辦法》明確,增設電梯的資金由業主根據所在自然樓層等因素協商,按一定分攤比例共同出資。《辦法》還規定,業主可按照有關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使用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等途徑籌集資金。 實施組織維護責任明確 關于增設電梯的實施主體。《辦法》明確,增設電梯的實施主體為同意增設電梯的業主或業主代表,也可以委托業委會、社區、物業服務企業、原房地產開發企業、房改房原售房單位、建筑施工企業、電梯安裝企業等作為實施主體承擔增設電梯的相關工作。《辦法》還規定:實施主體或受委托的單位應當承擔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及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責任。 關于增設電梯的組織實施。《辦法》明確,實施主體辦理增設電梯分10個步驟:1.房屋安全鑒定;2.制定初步方案;3.進行方案公示;4.辦理土地有關證明文件;5.進行施工圖設計及審查;6.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7.辦理消防等相關手續;8.辦理質量監督和施工許可手續;9.辦理安裝告知和監督檢驗等手續;10.辦理竣工驗收等手續。 規劃、國土、住建、市政、住房公積金、質量技術監督、消防等相關職能部門按照簡化、便民原則和規定權限制定具體實施規則,由各縣(市、區)相關職能部門行政審批窗口按實施規則受理具體審批事項。各縣(市、區)政府可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規定,共同做好我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 關于增設電梯的管理維護。《辦法》明確,業主應當共同協商確定電梯使用單位為電梯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并對電梯使用單位的認定、相關職責進行了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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