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樂:通報4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2018-04-11 16:14:52楊玉根?來源:將樂縣紀委監(jiān)察局 責任編輯:蔡曉卿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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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將樂縣紀委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將樂縣水利局總工室副主任湯耀忠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問題。湯耀忠在擔任將樂縣水利局水利水電工程管理站站長期間,于2010年至2015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水利項目承包人謀取利益和提供關照,從中索取或非法收受賄賂款合計人民幣4.3萬元,并用于個人日常生活開支。另在審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其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2018年2月,湯耀忠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將樂縣萬安中心衛(wèi)生院院長肖克團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問題。肖克團在擔任將樂縣萬安中心衛(wèi)生院院長期間,于2013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guī)收受污水處理設備商所送的現(xiàn)金合計人民幣1萬元,并用于個人開支。鑒于肖克團能向組織主動交代自己的違紀問題,2018年3月,肖克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將樂縣林業(yè)局辦公室副主任范水榮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問題。范水榮在擔任將樂縣林業(yè)局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間,于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利用保管縣林業(yè)局迎檢工作應急使用備用金的職務便利,挪用公款共計人民幣2萬元歸個人使用。鑒于范水榮能向組織主動交代自己的違紀問題,2018年3月,范水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將樂縣高唐鎮(zhèn)賴地村原黨支部書記周二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問題。周二紅在擔任將樂縣高唐鎮(zhèn)賴地村黨支部書記期間,于2014年9月,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guī)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8萬元,并用于個人開支。2017年12月,周二紅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通報要求,全縣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從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各基層黨組織要把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到基層。全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落實“五抓五重”要求,盯緊老問題、關注新動向,強化重要節(jié)點明察暗訪、監(jiān)督檢查,堅決糾正“四風”及隱形變異問題;對無視黨的紀律規(guī)矩、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一律從嚴查處,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保持正風肅紀高壓態(tài)勢,堅決遏制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現(xiàn)象。(將樂縣紀委監(jiān)委 楊玉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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