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起福建省內交通監控違法可實現異地繳款
2018-09-01 10:38:49王永珍?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林張清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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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9月1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王永珍) 異地交通違法需到異地繳納罰款的問題從昨日起得到解決。在省財政廳和省公安廳的配合下,交通違法罰款收入納入全省非稅收繳系統,通過這一系統,除民警現場開具的強制措施憑證或交通違法處理通知書仍需前往違法行為發生地交警部門處理外,當事人在省內任何地方都可完成交通監控違法繳款,且通過銀行、手機和網站都能實現繳款,代收銀行也從一家變為多家。 在手機銀行、網上銀行以及由省財政廳與省公安廳共同推動開通的福建省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交管12123”和“福建交通罰沒”手機APP等線上繳交交通違法罰款基礎上,省內任一非稅收入代收銀行網點均可繳納罰款,解決了交通罰款線下繳款只能到違法行為發生地定點銀行繳納的問題。銀行在辦理交通違法罰款代收業務后,向當事人提供電子繳款書號,當事人如需紙質罰款票據,可憑電子繳款書號前往代收銀行指定網點獲取。 目前,承擔省內異地代收交通罰款的首批試點銀行有5家: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農村信用社和廈門銀行。其他非稅收入代收銀行也正在開展系統升級改造,待條件成熟并驗收通過后分批上線交通違法罰款代收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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