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鎮林票發放暨林業助力脫貧攻堅簽約儀式。三明市國資委 供圖 東南網三明7月27日訊 為破解林權碎片化、鄉村林場“缺資金、缺技術、缺管理”等問題,確保村集體經濟有穩定收入來源,2020年6月24日上午,三明市農林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與大田縣文江鎮政府簽署推進林票改革、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合作協議。雙方決定在文江鎮林場及所轄全部20個行政村開展林票制度改革,計劃從2020年到2022年分三年實施,合作經營林地1萬畝以上,力爭發放林票1000萬元。據悉,這是三明市首個整鎮推進林票制度改革的鄉鎮。 率先開啟林業經營管理新模式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后,隨之出現了山林破碎化經營、資源流通性差等問題,這些問題始終是新一輪林改的關鍵問題所在。2017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對福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福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15年來取得的成績,也深刻指明了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方向。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自2019年11月以來,三明市結合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需要,出臺林票管理辦法(試行),在全國率先開啟林業經營管理新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林票是指國有林業企事業單位與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共同出資出地造林或合作經營現有林,按照“合作經營、量化權益、自由流轉、保底分紅”的方式,由合作雙方按投資份額制發的股權(股金)憑證,具有交易、質押、兌現等權能。持有林票的村民,可隨時在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若想退出合作經營投資,可由林票制發單位按林票投資金額加上年利率為3%的合作經營年度單利,予以兜底回購,保障村民利益。 三明林票。三明市國資委 供圖 林票改革紓解資金難題 大田縣文江鎮大安村2016年被列為貧困村,2018年雖然已脫貧,但是村財收入不足3萬元,是典型的空殼村。大安村現有集體經濟山林3210畝,其中中幼林1170畝,急需投入資金50萬元,解決中幼林撫育間伐問題。 在和大安村的合作經營中,市農林集團以資金、技術、勞務、經營管理入股,在整個合作造林經營期內占有林木資源總資產60%股份;大安村以林地經營權入股,在整個合作造林經營期內占有林木資源總資產的40%股份,屬于大安村股份中的60%股份以林票形式分配或流轉給其村民。最終,通過林票改革,破解了大安村森林資源后續投入的資金難題。 三明市結合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需要,在全國率先開啟林業經營管理新模式。三明市國資委 供圖 林票改革增加村財收入 市農林集團是市投資集團的下屬二級集團,具有規范的國有企業運作模式,具有資金優勢和政策優勢。此次市農林集團與大安村合作經營3210畝山場,一方面,隨著合作經營年限增加,雙方合作經營收入還將逐年遞增;另一方面,市農林集團每年每畝預付10元的林地使用費,在林木主伐時按“多付不還、少付補足”原則抵扣。僅此一項,將使大安村集體每年增加3.21萬元的村財收入,體現了國有企業的擔當作為。 與此同時,市農林集團擁有高級林業技術人才隊伍,將根據不同林齡和林分針對性開展森林經營,切實提高鄉村林業經營水平。據悉,此次合作經營一代林采伐結束時,在無任何自然災害的前提下,Ⅰ、Ⅱ類林地每畝出材量少于10立方米的,市農林集團按每畝10立方米的出材量測算經營利潤,以確保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的經營收入;大于、等于10立方米的,按實際出材量計算利潤;Ⅲ類林地的保底出材量按每畝8立方米測算。正是通過林業科技推廣示范項目組織實施、品牌培育、產業對接等技術支持和科技引領,才能帶動各貧困村的“科技扶貧+技術扶貧”,讓村集體具有自己的造血功能,以此真正體現了合作經營的保底性和可持續性,最終實現林農、村鎮和農林企業三方共贏。(三明市國資委 供稿) |
相關閱讀: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