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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5月20日,因為數字所蘊含的特殊含義,很多新人會選擇在那天領證結婚,現場曬幸福。 結婚證書是男女雙方確定婚姻關系的證明,也是保障婚姻家庭相對穩定、維護權益的一張保護性合約。歷史上,結婚證書的材質、樣式、內容千差萬別。僅20世紀40年代以來,三明地區制發的結婚證書樣式就數十種,它們都是對當時社會環境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忠實記錄。如果,結婚證書樣式可以自己挑選,你會選擇哪一種。 1.20世紀40年代,辭藻華麗 民國時期的婚書多繪有龍鳳呈祥或鴛鴦戲水、牡丹吐蕊的圖案。這個時期的婚書樣式精美、印藝高超,看上去令人賞心悅目。它一般列有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結婚人、主婚人、證婚人、介紹人和辭藻優美的祝詞,一般經過結婚人簽字或蓋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2.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獎狀式 新中國成立后頒布了《新中國婚姻法》,廢除了包辦婚姻、男尊女卑的封建婚姻制度,證書中常印有“自主自愿”“互敬互愛”等字樣,男女雙方的名字并列列出,父母媒人等不再出現在證書中。證書樣式簡潔大方,多繪有國旗和五角星。 50時代后期至70年代,結婚證書的樣式開始豐富起來。在證書樣式中,常常是稻穗、棉花占了主角,這反映了當時的農業在國民經濟中占了相當大的比重。這個時期還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現象——由于當時的物資比較匱乏,許多結婚證的背后都標記著物品發放的簽章,如“棉布已發”“草席已購”“結婚煙糖已發”的字樣。 3.20世紀70年代——印有毛主席語錄的結婚證 到了“文革”時期,每一張結婚證書上都有一段毛主席語錄,毛主席頭像也常常出現在結婚證書上。 70年末期,一切百廢待興,這個時期的結婚證書,做工比較粗糙。 4.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護照式 改革開放后,我國法制的逐步完善,結婚證不再是夫妻倆人壓箱底的婚姻紀念品,它已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文書。人們使用結婚證的次數日趨增多,于是結婚證也取消了復雜的圖案,返璞歸真,由“獎狀式”演變為“護照式”。 1994年,民政部統一了全國婚姻登記證的使用,結婚證書的“戰國時代”宣告結束。“護照式”的結婚證書規格比原來縮小了一半,封面印有國徽,內里加蓋民政部婚姻證件管理專用章,更加正式也便于攜帶。 目前通行的結婚證書是2004年1月1日民政部啟用的新式婚姻登記證,新版證書封面為棗紅色,封面保持國徽標識,花色為牡丹花,并且增加了防偽標識。 來源:三明檔案 陳琳/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