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出臺政策扶持家庭農場
2014-03-02 11:49:09?來源:三明日報 責任編輯:唐麗萍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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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財政投入 實施稅費減免 提供用地保障 強化金融支持 本報訊 2月23日,我市出臺大力培育發展家庭農場扶持政策,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推進農業強市建設。 家庭農場是以農戶家庭為基本生產經營單位,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并以此作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其規模要求是經工商登記注冊,年經營收入25萬元以上,有較完整的財務收支記錄,接受社會化專業服務,經營效益較好。 扶持基礎建設。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家庭農場作為農業建設項目的實施主體給予項目優先安排。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理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標準農田改造、高產創建、設施農業、“五新”推廣等各類涉農項目,凡適合家庭農場承擔的,優先安排有條件的家庭農場示范場實施,切實改善家庭農場的生產條件。 加大財政投入。各級新增的農業補貼資金要向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從2014年起,市級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萬元的家庭農場專項扶持資金,采取直接補助、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家庭農場完善基礎設施、購置農機補貼、農業“五新”應用、加工儲運、市場營銷等。各縣(市、區)要根據財力狀況,安排家庭農場專項扶持資金。凡被各級認定為家庭農場示范場的,各類支農補貼可向其傾斜。 實施稅費減免。家庭農場享受國家規定的對農業生產、加工、流通、服務和其他涉農經濟活動相應的稅收優惠。已經出臺的扶持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有關稅收政策適用于家庭農場。家庭農場在省農業廳、省物價局等單位審定公布的省級農民創業園、省級農民創業示范基地創建區域以及主導產業用戶名單內的,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用電按所在電網銷售電價目錄表中農業生產用電價格7折執行。 提供用地保障。鼓勵農村土地向家庭農場流轉,堅持農戶自愿原則,鼓勵和引導采用信托流轉、股份合作等方式向家庭農場流轉。充分發揮農村土地流轉服務平臺的職能作用,規范流轉合同簽訂、鑒證,減少土地流轉糾紛。對家庭農場從事發展園藝作物設施生產、食用菌工廠化栽培、畜禽水產規模化養殖、智能溫室、農產品初加工、冷鏈倉儲等現代農業項目,符合農業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條件的,免予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強化金融支持。金融機構對家庭農場開展信用評級工作,對實力強、資信好的家庭農場示范場給予一定的授信額度,實行貸款優先。開展家庭農場信用評級,鼓勵家庭農場聯合成立融資擔保基金,享受優惠金融服務。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允許家庭農場使用各類符合法律規定的農副產品訂單、大中型農機具、土地承包經營權等進行抵押(質押)貸款,開展農業設施(如大棚、畜舍等)抵押(質押)貸款試點;大力拓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農戶聯保貸款業務。支持經營設施蔬菜的家庭農場參加農業保險,在省級財政給予20%保費補貼的基礎上,市、縣兩級財政各再給予10%的保費補貼。(本報記者 李遠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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