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寧開展“法制進宗教活動場所”活動
2015-01-12 10:16:46吳艷琴?來源:三明日報 責任編輯:洪元惠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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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寧縣人民檢察院受理了一起出家人毀壞林木的案件,這是泰寧縣檢察院去年下半年以來收到的第二個出家人毀林的案件。 目前,泰寧縣共有宗教活動場所91座,在開展“法律進宗教活動場所”活動中,縣檢察機關將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宗教事務條例等12部法律法規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作為宗教教職人員學習的重點,通過在宗教人士聚會的場所進行宣講和到法院旁聽以及以案釋法等措施,系統學習刑法、刑事訴訟法、宗教事務條例等法律法規。由于通往天堂庵的電線路老化,需要新開辟電線通道。該庵住持釋某某在未經林權所有人許可,也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同意電力線路工程承包人將電線線路要經過的山場線路通道沿線的林木鋸倒,共砍伐林木立木蓄積量29立方米。 在觀看了釋某某故意毀壞財物的庭審之后,一位寺廟住持感慨道:“修建寺廟本是弘揚佛法,普度眾生的善德之舉。但是法律意識的缺失導致我們做了對不起國家和人民的事,這并非我們的本意。法律是公平的,無規距不成方圓,我們作為特定的一類人,并不享有刑事豁免權,在觸犯了法律的情況下,也應受到刑法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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