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公安局藏內鬼 有查賭所長就提前通知
2015-01-25 23:23:06曾會文?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肖曉敏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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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1月25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曾會文) 在永安一處山頭開設賭場,為逃避公安機關的查處,賭場老板每個月向永安市公安局燕東派出所原所長吳某及協警隊長黎某行賄五千或三千元,累計達10.1萬元。得到派出所所長的“庇護”后,公安機關平常不組織去巡邏和查處。如有統一行動,派出所所長也會交代協警隊長提前給賭場老板打招呼,如此一來,群眾舉報,查處也多次撲空。 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判決賭場老板黃某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之前犯敲詐勒索罪,判有期徒刑三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吳某、黎某另案處理)。 為得“庇護”每月給所長送錢 原協警隊長黎某供訴,2008年5月,黃某將他約到火車站附近的一個茶館,見面后,黃某告訴他自己要在山際村開設賭場,希望他能關照一點,同時給了他一個信封,里面有人民幣3000元,之后連續七八個月,每月送3000元給他,共計人民幣現金2.1萬元。 據該派出所原所長吳某供訴,2008年6月的一天,協警黎某請他吃飯,在場的還有一個外號叫“黑鬼”的黃某。“請吃飯的前幾天,黎某告訴我他有一個兄弟叫‘黑鬼’,想在永安市山際村附近開設賭場,希望我能關照一下。”吳某同意了,并在當天吃完飯后,黎某拿了個信封給他,說是“黑鬼”給的,看到有現金5000元。 經審理查明,黃某在永安市燕東街道辦事處山際自然村附近山頭開設賭場期間,從2008年5月至2009年10月,多次向永安市公安局燕東派出所所長吳某及協警行賄,達人民幣10.1萬元。 群眾曾舉報多次查處都撲空 據吳某交代,十六個月時間里,黃某每個月都送給他一個信封,每次有現金5000元,黃某共送給他人民幣現金8萬元。收錢后,吳某沒組織燕東派出所干警主動查處過黃某開設的賭場,就連平常也沒組織干警和聯防隊去巡邏和查處,“如果有統一行動,會交代協警隊長黎某提前給他們打招呼。” 燕東派出所值班記錄表及情況證實,2008年7月27日晚9時許,燕東派出所接群眾舉報黃某賭場所在的山頭有人賭博。值班民警及聯防隊員趕到現場,但未抓獲賭博人員。據片區民警說,該派出所多次組織人員去現場,但都沒有抓到開設賭場的人員及參賭人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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