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泰寧氣象局局長花3964元公款旅游被處分
2015-10-31 09:50:49吳靜?來源:東南快報 責任編輯:盧金福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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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快訊(記者吳靜)東南快報記者獲悉,昨日,省紀委通報3起違紀案例,具體如下: 2013年7月20日至24日,時任泰寧縣氣象局局長黃立盛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參加氣象災害防御及對策研討班培訓期間,先后3次接受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方公款宴請,并收受了院方贈送的一個價值1800元的紫砂壺。7月24日至7月28日,培訓結束后,黃立盛從南京乘機飛往西安咸陽,沿途參觀了西安、延安等地,并在返回后公款報銷旅游費用3964元。2015年5月21日,中共泰寧縣紀委給予黃立盛黨內警告處分。 2012年8月至2014年9月,清流縣靈地鎮古洋村鄧木坤和鄧石德在任靈地鎮古洋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先后以橋梁建設、婦女節用餐、黨建活動紀念品、購買新村部地基等名義,套取村集體資金共計33034元,用于違規發放津貼、招待費支出。日前,鄧木坤、鄧石德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4年初,鄧松樹在任清流縣余朋鄉余朋村黨支部書記期間,伙同村委會原主任鄧松榮(非黨、另案處理)先后4次采取虛增、虛列村級工程支出的方式,套取村集體資金共計89094元用于招待費支出;另,鄧松樹還利用職便,用村財報銷個人接待費用及個人消費累計6460元。日前,鄧松樹已被黨紀立案調查,并責令退繳違紀款64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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