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燃氣公司兩個月不到扣繳百元滯納金
2016-01-25 09:14:19揭曉經?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肖曉敏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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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額不扣費,欠費通知方式單一,滯納金無封頂…… 燃氣足額扣費制 人性?任性? 東南網1月25日訊(本網記者 揭曉經)綁定銀行卡代扣水、電、燃氣等日常生活費用,為現代都市居民提供了很大的便捷。然而,最近三明網友“kardel”向我們投訴,燃氣公司的扣費方式很不人性化。 “kardel”在東南網《直通屏山》反映,2015年12月16日,他收到三明燃氣公司的通知,稱其在2015年9月因銀行卡余額不足,不能全額支付417元燃氣費,而被收取了97元的滯納金。“為什么不能先扣余額,再對不足部分收取滯納金呢?”網友“kardel”認為,兩個月不到就收了百元滯納金,這樣的滯納金收取方式和收取標準不合理。 【留言詳情】 足額扣費制是否人性化? “我事先根本沒有意識到,銀行卡里的錢不夠繳納燃氣費了。”網友“kardel”說,讓他不理解的是,去年9月,雖然他銀行卡里的錢不夠全額繳納417元的燃氣費,但是為何燃氣公司不能先把銀行卡里的錢扣掉,不足部分再收取滯納金呢?同時,在無法進行扣費之后,他也沒有收到任何短信通知,無法及時進行補繳。直至去年的12月16日,在收到三明燃氣公司的通知后,他才知道自己9月份曾因銀行卡余額不足無法扣費,而且已經產生了97元的滯納金。 隨后,記者聯系了三明市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介紹了兩種燃氣費收取方式,一是到燃氣公司服務大廳繳費,二是綁定銀行卡代扣。銀行卡代扣采取足額扣費制,即用戶銀行卡余額不夠當月費用的,則不會扣費。用戶在欠費7天后開始被收取滯納金,根據我國城市燃氣管理辦法,燃氣滯納金的計算標準是“用戶欠費金額×欠費天數×3‰”。 “為什么不能先將銀行卡的余額扣除后,不足部分再收取滯納金呢?”在記者采訪過程中,這一疑問也是大多數市民所不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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