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通報2起扶貧領域違規違紀典型案例
2016-07-12 10:33:06?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王嬌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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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三明7月12日訊 據大田縣紀委監察局消息,今年以來,福建省大田縣將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問題作為整治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重要內容,深入開展扶貧專項資金監督檢查,查處了一批違規違紀案件,并對有關人員予以嚴肅問責。日前,福建省大田縣紀委通報2起相關典型案例。 ?1.大田縣良種場違規使用“陽光工程”培訓專項資金問題。2013年11月期間,大田縣良種場開展“陽光工程”農業技能培訓,爭取培訓專項資金3.5萬元,實際用于“陽光工程”農業技能培訓費用8652.5元,把剩余的培訓資金用于單位日常費用,并以“餐費”和“化肥款”發票在培訓專項經費中列支。2016年7月,負有領導責任的縣良種場場長黃志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良種場被責令退繳“陽光工程”培訓專項資金26347.5元。 ?2.大田縣武陵鄉上巖村違規使用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2年底至2013年初,大田縣武陵鄉上巖村借15戶農戶危房改造之名,以每戶補助1萬元向縣農辦爭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5萬元。2013年6月,有6戶農戶進行立面改造裝修,村委會決定補助6戶農戶危房改造工程款6.34萬元,其余資金用于償還村部裝修欠款。2016年7月,負有主要責任的時任武陵鄉上巖村村主任、現為上巖村黨支部書記葉一栽受到免職處理;上巖村被責令退回危房改造補助資金違規使用的9萬元。 ?通報要求,各鄉(鎮)黨委、政府要認真落實中央《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精準扶貧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福建省扶貧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責任追究辦法》,把嚴明“四個必須、六個嚴禁”紀律要求,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狠抓扶貧各項工作落實。各扶貧專項資金業務主管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切實承擔起行業監管職責,以精準監督確保扶貧資金的精準撥付、精準使用,杜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強抽查督導和責任追究,對檢查(自查)工作不重視、走過場甚至虛報的單位,要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并進行通報批評,對涉嫌違紀的,啟動“一案雙查”,嚴肅追究領導責任,釋放越往后監督越嚴、執紀越嚴、問責越嚴的強烈信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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