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一男子飲酒賒賬遭拒絕 動手打人致傷被判刑
2018-06-20 11:22:02劉嬌佑?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蔡曉卿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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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三明6月20日訊(通訊員 劉嬌佑)喝酒賒賬遭到老板拒絕,大田一男子陳某覺得丟了面子,為發泄心中不滿,便拿起飲酒的玻璃杯向老板砸去。近日,大田縣人民法院審結該起尋釁滋事案,依法判處陳某有期徒刑6個月。 當晚,陳某在張某經營的貴州牛肉火鍋店飲酒。期間,陳某走出包廂,走向大廳向張某提出次日結付餐費的要求,結果被張某拒絕了。陳某認為丟了面子,即在該店大廳內用手機抵住張某的鼻子挑釁,威脅要砸掉張某經營的店鋪。之后陳某又因其被指責吃飯不付錢,心生不爽,為發泄不滿,隨手拿起大廳餐桌上的玻璃杯往張某所在的方向砸去,致使張某被砸傷。在場的方某等人見狀將陳某拉開,陳某又再次上前踢打張某,后被方某等人勸離。 大田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因日常生活偶發矛盾糾紛,借故生非,隨意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傷二級,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其行為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鑒于其自動投案,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并取得被害人的書面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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