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涉黑犯罪團伙成員被批準逮捕
2018-09-12 13:39:27何祖謀?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林張清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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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9月12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何祖謀 福建法治報記者 吳怡星)8日,永安市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對盧某軍、盧某林、王某明、盧某軍等11人批準逮捕。這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成功破獲,是永安市掃黑除惡斗爭取得的階段性戰果。 2018年5月,永安市公安機關在偵辦一起故意損毀財物案件中發現線索,以盧某軍、王某明等人為首的暴力討債犯罪團伙進入警方視線。經兩個多月的縝密偵查,8月6日,在三明市公安局的統一組織指揮下,專案組先后在湖南、廈門等地組織集中抓捕收網,成功抓獲暴力討債犯罪團伙成員盧某軍、盧某林、王某明、盧某軍等14人,凍結、扣押涉案資金106萬余元、涉案汽車6輛。 經偵查,查明該團伙自2016年4月以來,在梅列、三元、永安、清流、明溪、大田、尤溪,南平延平區、建陽區、建甌、浦城、邵武等地進行非法高利放貸活動,為追討債務,該團伙采取威脅、恐嚇、噴油漆、打砸、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等軟硬暴力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非法侵入住宅、敲詐勒索、破壞生產經營、強迫交易、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9月3日,永安市公安局對盧某軍、盧某林、王某明、盧某軍等人依法向永安市檢察院提請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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