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福建省殘疾人輔助器具綜合服務平臺正式啟用,意味著三明市殘疾人可以足不出戶申請輔具,還可以享受政府補貼。 根據《福建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實施辦法(修訂稿)》,補貼對象需具備:福建省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0-6歲(截止申請年度1月1日年齡未滿7周歲)的殘疾兒童(持證或能提供相關診斷證明)。 補貼標準:實際購買金額或最高補貼金額在300元(含)以下的輔具產品,按購買金額和最高補貼金額兩者中低者的100%給予補貼;實際購買金額和最高補貼金額均高于300元的,分兩檔給予補貼:低保戶、一戶多殘、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0-6歲殘疾兒童,按購買價格和最高補貼金額兩者中低者的100%給予補貼;其他殘疾人,按購買價格和最高補貼金額兩者中低者的80%給予補貼。 申請材料:殘疾人證;低保戶、一戶多殘、建檔立卡等證明文件(如需);0-6歲殘疾兒童診斷證明(如需)。 報銷材料:購買輔具的正規發票;殘疾人本人或監護人的銀行卡/社保卡(根據各區縣實際要求);輔具實物照片(如需,根據各區縣實際要求);區縣殘聯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根據各區縣實際要求)。 殘疾人本人(或監護人)需通過電腦或下載APP,登錄“福建省殘疾人輔助器具綜合服務平臺”進行輔助器具申請。 (三明日報記者 朱丹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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