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寧化縣法院湖村法庭法官來到泉上鎮聯群村,在當事人家門口現場勘查并實地測量后,現場調解一起可能引發重大矛盾沖突的相鄰通行權糾紛案件,修復了鄰里關系。 此次糾紛由相鄰通行權引發。原告張某清與被告張某憲系堂兄弟,也是鄰居。張某憲于幾年前進行了房屋翻蓋和門口土坪的路面硬化,在路面硬化中臨近張某清家唯一車輛通行道路附近砌了幾個花圃,僅留下一條約1.16米的道路讓其通行,雙方因此發生糾紛。 原告多次私下找被告協商解決無果后,申請當地鎮、村調委會以及鎮國土所和村建站調解,均以失敗告終。現原告家需要將門口的土坪進行路面硬化,而被告方所砌花圃嚴重阻礙了原告方車輛的通行,遂將被告訴至法院。 為方便查看現場情況,湖村法庭庭長張河勤決定實地勘查測量,并邀請了鄉、村干部參與調解。到達現場后,雙方當事人都同意調解。隨后,在村民帶領下,張河勤實地查看現場,并為張某清一家重新選擇了一條可安全通行的道路,即從第三方張某平廚房外墻皮至被告張某憲3.6米花圃用于原告張某清修建道路,修路和建排水溝的費用由原告負擔,原告補償被告花圃損失500元。最終,張某清和張某憲兩家的矛盾圓滿化解,握手言和,當場簽訂調解協議。(范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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