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三明4月15日訊(本網記者 肖曉敏)東南網記者從三明市民政局獲悉,為激勵基層干部敢擔當、善作為,近日,三明市出臺《關于建立城鄉低保工作容錯免責機制的意見(試行)》。 《意見》明確規定了容錯糾錯原則、可以容錯的十種情形及認定程序。《意見》指出,要結合主觀動機、客觀條件、程序方法、性質程度、后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等“六個要件”進行綜合分析研判,準確把握有關政策界線,堅持實事求是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基本方法,最大限度調動廣大基層民政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推動三明市城鄉低保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意見》提出申請提出、核實認定、結果運用和建立檔案4個認定步驟和暢通申訴渠道、嚴格程序管理和加強溝通協調3點保障措施,確保《意見》可執行、有結果、有效果,保障容錯免責認定結果的客觀性、公正性和可延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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