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公告 根據有關規定,經沙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拍賣出讓海西三明生態工貿區生態新城(以下簡稱生態新城)金港路西側C-16地塊等3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含地下空間使用權,宗地編號分別為:P2020-02~P2020-04),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主要規劃指標 (點擊查看大圖) 二、出讓方式 按每個宗地分別進行競買報名、拍賣出讓。競買人可報名參加1個或多個宗地的競買,也可報名參加全部宗地的競買。 三、競買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凡在沙縣范圍內欠繳土地出讓金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在繳交了競買保證金,提供競買人證明文件等競買所需的有關材料后,均可申請參加本次拍賣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競買。 四、土地出讓價款的繳納期限 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12個月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 五、項目有關開發銷售以及配建、無償提供等方面的要求 (一)宗地編號P2020-02地塊 1.受讓人須在地塊內相對獨立位置建設3幢商品房(高層電梯房),套數不少于200套,總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0平方米(面積包含公攤面積)。以上商品房按均價3000元/平方米的價格由福建三明生態工貿區生態新城集團有限公司回購; 2.受讓人須在地塊沿街位置設置一個建筑面積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綜合型超市; 3.受讓人須在地塊沿街位置建設一處用地面積不少于2500平方米、建筑面積不少于2500平方米的農貿市場,并做好與城市道路的交通組織及停車位的設置; 4.受讓人須繳交社區配套用房建設資金人民幣132萬元,該款項在地塊出讓成交后6個月內繳交給福建三明生態工貿區生態新城集團有限公司; 5.受讓人須在地塊沿街位置的第一層設置一處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交房標準與普通商品房相當。以上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在驗收合格后,由受讓人無償提供給福建三明生態工貿區生態新城集團有限公司,辦理不動產登記的發票及相關稅費由受讓人承擔,其價格參照開票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6.地塊東側沿街位置應按國家相關標準建設一處公共廁所,建筑面積不小于60平方米。 (二)宗地編號P2020-03地塊 1.地塊用于建設人才用房,人才用房由海西三明生態工貿區管理委員會指定對象購買,其銷售價格按照不高于海西三明生態工貿區生態新城商品住宅開發項目同期房屋市場銷售均價的85%確定;購房者所購買的房屋,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期滿后需上市交易轉讓的,交易稅費按規定繳納; 2.該項目商服建筑,由受讓人自行面向社會銷售; 3.受讓人須繳交社區配套用房建設資金人民幣30萬元,該款項在地塊出讓成交后6個月內繳交給福建三明生態工貿區生態新城集團有限公司; 4.受讓人須在地塊設置一處建筑面積不少于60平方米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交房標準與普通商品房相當。以上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在驗收合格后,由受讓人無償提供給福建三明生態工貿區生態新城集團有限公司,辦理不動產登記的發票及相關稅費由受讓人承擔,其價格參照開票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三)宗地編號P2020-04地塊 1.地塊用于建設人才用房,人才用房由海西三明生態工貿區管理委員會指定對象購買,其銷售價格按照不高于海西三明生態工貿區生態新城商品住宅開發項目同期房屋市場銷售均價的85%確定;購房者所購買的房屋,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期滿后需上市交易轉讓的,交易稅費按規定繳納; 2.該項目商服建筑,由受讓人自行面向社會銷售; 3.受讓人須在地塊南側規劃建設一處建筑面積不小于15000平方米的商務金融中心,作為該區域重要的城市建筑風貌節點; 4.受讓人須在地塊沿街位置建設一所獨立幼兒園,標準為12班制,幼兒園用地面積≥6000平方米、建筑面積≥4500平方米,其設計及施工標準應符合國家的相關規范要求,幼兒園建筑面積計入出讓地塊容積率指標。建筑物交房標準與普通商品房相當(含外立面普通裝修),幼兒園除建筑工程外的其他景觀、設施等不列入受讓人的建設范圍。受讓人須將幼兒園整體無償提供給福建三明生態工貿區生態新城集團有限公司,辦理不動產登記的發票及相關稅費由受讓人承擔,其價格參照開票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5.受讓人須在地塊沿街位置集中設置一處建筑面積不少于700平方米的社區用房(其中包含200平方米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社區用房須集中在建筑的一、二層且上下層相連通,其中建筑一層對外辦公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250平方米、沿街開間寬度不少于12米,交房標準與普通商品房相當。社區用房在驗收合格后,由受讓人無償提供給福建三明生態工貿區生態新城集團有限公司,辦理不動產登記的發票及相關稅費由受讓人承擔,其價格參照開票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六、出讓宗地的交付 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由交地責任人福建三明生態工貿區生態新城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將出讓地塊交付給受讓人,所交付的出讓地塊為完成“三通一平”的凈地(即出讓紅線外通路、通水、通電,紅線內土地平整),以出讓公告期間的現狀為準。 七、項目開竣工時間要求 (一)宗地編號P2020-02地塊 開工期限為出讓地塊交付之日起12個月內;竣工期限為開工之日起27個月內。 (二)宗地編號P2020-03、04地塊 開工期限為出讓地塊交付之日起12個月內;竣工期限為開工之日起36個月內。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會定于2020年5月21日上午10時在沙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廳舉行。 (二)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按照價高者得(且不低于拍賣出讓底價)的原則確定競得人,每個宗地均設拍賣出讓底價。 (三)申請人可于即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不含節假日),到沙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獲取拍賣出讓文件。 (四)競買人參加拍賣出讓活動時,只能參加所繳交競買保證金對應宗地的競買;若未競得該宗地,該競買保證金不能轉為其他宗地的競買保證金。 (五)土地出讓價款不包含土地契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按規定由受讓人向政府相關部門繳納的稅費。 (六)受讓人須在海西三明生態工貿區生態新城核心區注冊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在沙縣辦理工商注冊、納稅登記,取得相應的房地產開發資質,并由該企業進行項目的開發建設。 (七)報名參加競買的截止時間:2020年5月20日下午5時;競買人須在競買報名截止時點前,將競買保證金繳入沙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銀行帳戶并開具繳款票據,向沙縣自然資源局提交《競買申請書》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等競買所需的有關材料后,辦理報名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競買須知》等拍賣出讓文件。 (九)有關拍賣出讓的具體事宜,請與沙縣自然資源局聯系,聯系人:孟先生、羅女士,聯系電話:0598—5836376。 沙縣自然資源局 沙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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