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5月15日訊(通訊員 曾飄越 廖文琦)近日,明溪縣人民法院蓋洋法庭到蓋洋鎮溫莊村,成功調解一起鄰里房屋相鄰權糾紛案,化解兩名耄耋老人十余年糾紛矛盾,獲得村民群眾一致好評。 原告老梁與被告老李原為同村鄰里。原告老梁自稱,50年前在房屋周邊開墾出一塊菜地種植蔬菜與毛竹。2007年被告老李購買原告菜地旁的房屋并新建住宅,建房過程中,被告老李占用了原告老梁的菜地、砍去其毛竹,雙方發生爭執。原告老梁要求被告老李讓出菜地并賠償損失。被告老李認為,原告梁某早在20年前就不在該地種植蔬菜,該塊土地屬于集體所有,又在自己屋后,屬于房屋相鄰地。雙方爭執不下,積怨十余載,原告老梁一紙訴狀將老李訴至明溪法院。 案件立案后,承辦法官多次走訪原被告,深入了解案件情況,就土地歸屬問題開展調研,并邀請駐村干部、村民代表到現場勘察測量土地。承辦法官認為雙方積怨過深,且年齡均80余歲,不宜采用一紙判決激化矛盾,遂邀請人民調解員、駐村干部對原被告開展“背對背”溝通調解,通過電話與原被告子女釋明法理、分析利害,多方共同疏通原被告思想癥結。最終,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雙方各退一步,原告撤回起訴,該案圓滿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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