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中央、省、市委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部署,進一步深化河長制,根據《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福建省河長制規定》等文件精神,三明市政協與三明市河長辦公室共同協商,擬選聘百名市、縣(市、區)政協委員擔任“委員河長”。 一起看看需要怎樣的報名條件? 被聘用后有何義務和權利? 選聘條件 熱心河湖長制等公益事業,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密切聯系群眾,主動了解和反映群眾的愿望和訴求,有一定時間和精力參加監督、參謀、巡查、宣傳、聯絡、示范活動的市、縣(市、區)政協委員。 程序與辦法 組織推薦或個人報名 2020年6月19日前,在市區的市政協委員向市政協委員工作室報名;駐縣(市)的市政協委員和縣(市、區)政協委員向所在地縣(市、區)政協委員工作室報名。 6月19日前,縣(市、區)政協結合個人報名和組織推薦,填寫《委員河長推薦人選信息表》《委員河長申報表》電子版與1寸個人免冠電子照一并報送市政協委員工作室郵箱mxgh08@163.com。 審定和通過 由市政協人資環委、委員工作室與市河長辦審定;市政協主席會議研究通過。 舉行聘任儀式 市政協和市河長辦聯合舉辦百名“委員河長”聘任儀式,向“委員河長”頒發聘書。同時舉行業務培訓,確保工作有成效。 責任義務 宣傳引導 要積極開展河道生態保護的宣傳、教育、引導,向周邊群眾廣泛宣傳黨委政府落實河湖長制工作的部署和推進情況。 反映問題 要積極投身護河巡河行動,及時發現和捕捉涉河文明和不文明現象,向當地或上級河長辦公室反映,也可在e三明隨手拍平臺、融媒體發展中心進行曝光,或通過e三明政協之窗反映意見建議。 視察調研 要圍繞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和做實“四篇文章”,為打造“中國綠都·最氧三明”品牌,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美好水生態環境積極開展視察調研,積極建言獻策。 監督評價 要對各級行政河長的履職情況開展相應的民主監督;對各級司法機關、司法部門在河道保護管理中提供司法保障工作情況進行民主監督。 引領示范 要遵守法律法規,主動落實治水、護水的主體責任,自覺維護“委員河長”的聲譽、形象,不得以“委員河長”身份從事任何以營利為目的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 組織保障 01 “委員河長”工作由三明市河長辦公室牽頭組織,各級政協、河長辦及相關單位要將委員河長選聘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作,精心組織,全力推動落實。 02 各級政協、河長辦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對選聘委員河長的目的、意義進行廣泛宣傳,引導廣大群眾參與到河長制工作中。 03 由三明市河長辦公室牽頭組織,對“委員河長”履職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市政協委員履職考評,給予加分。每年評選一次“十佳委員河長”,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委員河長”予以精神鼓勵和適當的物質獎勵,對先進典型事跡進行重點報道。 04 由三明市河長辦公室會同市政協制定相關工作制度,規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委員河長”進退機制。委員河長開展相關活動時,須報經當地河長制辦公室同意或授權,嚴格遵守河長制管理有關規定。 百名“委員河長”,五項責任義務,四條保障措施,市政協貫徹落實市委做實“四篇文章”,打造“中國綠都·最氧三明”品牌要求,充分發揮好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作用,為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美好景象,共建“林深水美人長壽”的美麗新三明貢獻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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