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20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嚴順龍) 19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訴人Oscar Van Overeem(奧斯卡·凡·奧沃雷姆,下稱“奧斯卡”)與被上訴人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村民委員會、大田縣吳山鄉東埔村村民委員會,原審被告Design&Consultancy B.V.(設計及咨詢私人有限公司)、Design&Consultancy Oscar Van Overeem B.V.(設計咨詢奧斯卡·凡·奧沃雷姆私人有限公司)物權保護糾紛二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決維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關于奧斯卡應返還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的判決。 二審法院經審理查明,宋代高僧章公祖師坐化的肉身坐佛像原供奉于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普照堂。1995年12月14日,佛像被盜。2015年3月,佛像在被盜近20年后經奧斯卡許可在匈牙利自然科學博物館公開展覽。奧斯卡主張1996年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買受取得涉案佛像,但未提供佛像來源的相應交易憑證。 二審法院認為,訟爭的佛像屬于非法出口的被盜文物,兼具人類遺骸、歷史文物、供奉信物等多重屬性,反映閩南地區傳統習俗和歷史印記,是當地村民長期供奉崇拜的信物,與當地村民存在特殊情感,于法于理于情均應返還,故作出如上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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