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9月9日訊(本網見習記者 練為泉)9月9日,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司法護航種業振興工作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了《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種業司法服務保障促進種業振興的十二條措施》,其中包含成立種業振興司法服務管理平臺、深化種業巡回審判機制建設、加大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強種業維權案件的審判力度等十二條措施。 三明中院召開司法服務種業振興工作新聞發布會 發布會上,三明中院審委會專職委員俞和勇通報了三明法院近三年司法服務種業振興的工作情況,三明法院逐步探索建立了“1+4+N”司法服務種業振興新路徑,法院共審結涉種業訴訟、執行案件474件(含涉耕地保護行政非訴執行案件)。三明中院生態庭庭長林廣倫介紹了《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種業司法服務保障促進種業振興的十二條措施》的主要內容。 發布會上針對記者提問,建寧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牟旭就該院在司法服務保障種業振興工作方面的特色亮點工作作了介紹。據介紹,建寧縣人民法院成立了全省首家種業巡回法庭,采用“派駐+巡回審理”的工作模式,目前該縣99個村共培育“法律明白人”580人。 據悉,下一步,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將進一步創新法治保障機制,推進種業知識產權山海協同機制,加強與福州中院在立案材料收轉、知識產權維護等方面建立協同配合工作機制;進一步優化升級司法服務,積極探索建立和完善技術調查、專家咨詢等制度做法,在疑難復雜涉種案件審理中注重發揮育種專家作用;進一步加大案件審執力度,開展種業維權案件專項執行行動,加大查人找物、資產處置的力度;進一步規范種業市場秩序,協同相關部門積極探索建立種業行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與相關職能部門、種子協會共享種子生產經營信用信息和法院審判執行信息,協助對入駐企業加強資質、實力、信用等的審查把關,推動種業行業可持續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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