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9月14日訊(通訊員 方靜)近日,三明市將樂縣人民法院執結了一起離婚糾紛案,在執行法官的勸誡教育下,李某配合前妻胡某完成了房屋過戶手續。 據悉,李某與胡某于2010年結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20年協議離婚,離婚協議約定雙方位于將樂某小區的一套住房產權歸胡某所有,之后胡某也按約定付清了該房屋所欠的銀行尾款。然后,李某卻始終未協助胡某辦理房屋過戶手續。2021年,將樂法院審理判決確認該房屋歸胡某所有,并指令李某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判決生效后,胡某多次催促,李某卻百般推脫拒絕履行,無奈之下,胡某申請向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但李某卻視而不見,依舊拒絕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執行法官遂將李某“請”到法院,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告知拒不履行將產生的嚴重法律后果。李某這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并于次日協助胡某成功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該案圓滿執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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