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僵尸車”亂停放帶來的安全隱患問題,7月至8月,三明市城管部門開展了集中整治行動,對逾期未整改和拒不配合移離的“僵尸車”予以強制拖離。據悉,目前全區清理各類“僵尸車”66輛,其中小車11輛、摩托車161輛、自行車191輛、三輪自行車3輛。 “僵尸車”危害多 據了解,長期停放在同一地點且無人問津的車輛常見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車輛達到報廢年限,但車主不知道申請報廢流程或嫌申請報廢回收價格低、不劃算,就將車輛擱置;車輛交通違法多,依法報廢必須先清理交通違法記錄,所以車主干脆把車扔下不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遺棄的車輛;事故車輛,由于受損較嚴重,維修價高,車主索性一棄了之;車主死亡、失蹤、入獄等原因,或其他原因未及時處置車輛;車主買了新車,懶得處理舊車等等。 對于此類“僵尸車”,交警部門如何處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馮隆鎬表示,交警部門接到報警后,首先會對車輛進行拍照取證,根據車輛的發動機號或者車架號,與車輛登記信息系統進行比對,通過警務系統內車主的手機號碼和車主進行聯系。如果聯系不上車主,就把車輛拖移到指定停車場停放,然后分成三類處理。 第一類是拼裝車、報廢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第一款規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第二類是有盜竊搶劫嫌疑的車輛。現場執勤的交警通過查詢,如果發現車輛涉嫌盜搶,是贓物或者是有其他違法犯罪的,依法扣留車輛,移交給相關辦案單位處理。第三類是假牌套牌、逾期未年檢或者有許多條違法記錄沒有處理的車輛。交警部門會通過電話發送手機短信,或者寄送郵件、登報等形式,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接受處理。如果聯系不到車主,或者車主不來處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當事人逾期不來接受處理的,交警部門將及時向社會公告,經公告3個月仍然不來接受處理的,依照相關規定上繳財政。 “僵尸車”侵占和浪費社會公共資源、影響市容市貌,妨礙周邊行人、車輛通行,更危險的是,一些“僵尸車”甚至占據了消防通道,滋生安全隱患。此外,“僵尸車”內的電瓶里含有大量的鉛、硫等有害物質,有可能會在存放空間形成大量有害氣體,污染環境等。 重拳整治“僵尸車” “一輛小小的‘僵尸車’可能對于整個城市而言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對于居民來說影響著生活的舒適,這就不是小事了,我們想方設法都要解決!”采訪中,三元區城管大隊副大隊長鄧享華表示,在整治行動中,執法人員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執法現場,由專業拖車工人將車輛停放至指定停車場,做好入場登記,一車一檔,等待后續處置。 “我們會初步對轄區內‘僵尸車’進行摸排、統計,形成資料后,和交警部門一起再行甄別,通過車輛是否年審,是否具有營運資格等信息,綜合判斷后再進行拖移。” 三元區城管局執法人員林劍云介紹,對拖移至停車場集中停放的“僵尸車”,將聯合相關部門依規進行公告,待公告期滿后分類處理。 “僵尸車”存在多重隱患,也經常被集中清理,但依然屢清不絕,一再卷土重來,執法中存在難處。 目前,三明市發現處理“僵尸車”的途徑主要依靠市民投訴和社區巡查員不定期開展巡查。三元區城管大隊大隊長李欣建議,如果市民發現疑似“僵尸車”停放的情況,可通過e三明、12345平臺投訴反饋,城管部門將聯合交警部門第一時間到現場勘查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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