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8日訊(通訊員 方靜 姜鳳)“感謝你們幫我拿回了補償款......”當事人陳某握著法官的手激動地說。近日,三明市將樂縣人民法院順利執結一起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有效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021年10月,陳某在為將樂某建筑公司提供勞務的過程中,從鋼架上掉下摔傷,被送往醫院治療花費大量醫藥費。出院后,雙方因賠償問題協商未果,陳某遂訴至法院,要求該公司承擔醫藥費等費用。經將樂縣人民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該公司支付陳某各項費用6萬元。因該公司未履行協議內容,陳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向該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但該公司負責人仍以申請人賠償款過高等理由拖延履行。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釋法析理,并告知其拒絕履行,將對其采取限高、罰款甚至拘留等強制措施,必然對公司未來發展產生不利影響。聽到這里,被執行人這才“怕”了起來,隨即主動與申請人陳某達成和解協議,并當場履行現金3萬元,剩余款項也在3日內全部履行完畢,該案順利執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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