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12日訊(通訊員 林志斌 肖達筠)為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扎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推動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清流法院積極推行自動履行“紅名單”、積極履行“白名單”、嚴重失信“黑名單”分級分類管理制度。近日,清流法院將一家被執行企業納入守信“紅名單”,激勵當事人誠信履行裁判義務,及時糾正失信行為。 清流縣某建材商行與山西某貿易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清流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山西某貿易有限公司同意于2022年8月20日前支付給清流縣某建材商行材料款232094元,剩余欠款300000元于2022年10月20日前付清。協議達成后,山西某貿易有限公司未按時履行,建材商行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官立即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山西某貿易有限公司收到清流法院的執行通知書后,立即與執行法官聯系商量還款事宜。經過執行法院耐心溝通、釋法明理,山西某貿易公司在10天之內履行完畢欠款532094元。 由于山西某貿易有限公司在收到執行通知書后十日內即履行完畢債務,且無其他未實際執行完畢的案件,綜合考慮其信用情況,清流法院將其納入執行“紅名單”,并依法審批給予出具《自動履行證明書》和給予免交案件執行費7721元的正向激勵。 “由于我們及時償還了借款,沒有被納入失信名單。感謝法官、感謝法院!雖然只是一紙證明,但為我們企業的后續發展經營減少了很多麻煩!”山西某貿易有限公司代理人緊緊抓住執行法官的手,不斷地向執行法官致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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