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27日訊(通訊員 胡春燕)“我愿意與對方協商解決……”楊某拿著執行通知書火急火燎地對執行法官說道。日前,楊某收到三明市省將樂縣人民法院寄來的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后,主動聯系執行干警,將欠款履行部分后,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楊某與林某的合伙協議糾紛一案,于2022年2月18日開庭審理,在法律文書生效之后,楊某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同年9月林某申請強制執行,要求楊某支付欠款及利息,并承擔案件受理費、執行費。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向吳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材料。楊某收到材料后,第一時間聯系了執行干警,稱擔心自己也被納入失信人員名單被曝光在公眾面前,所以承諾馬上還款部分,剩余欠款,希望申請人理解自己收入現狀,協商解決。經過執行干警耐心的釋法說理后,被執行人立即將部分欠款用網銀轉賬給申請人,并達成了執行和解,該案得到快速執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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