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李某以資金周轉為由向王某借款5萬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討未果,遂訴至清流法院。案件受理后,清流法院第一時間通過線上送達的方式向李某送達相關文書,并通過電話與李某聯系。但李某拒絕接聽電話,且王某提供的地址信息不準確,致使司法文書送達工作陷入僵局。在承辦法官不懈努力、多方打聽之下,最終與李某取得聯系。李某表示同意接收法律文書,但要求法院立即上門送達,并告知法官其晚上10點半后才下班在家。 為提升辦案效能,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法官連夜出發,最終順利將法律文書親自送達到當事人手中,同時對當事人耐心講解法律法規,告知其權利義務。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清流法院始終秉承靈活高效、司法為民的工作宗旨,將群眾利益放到第一,對法律文書堅持做到不耽誤、不延遲、不忽視、不湊合,以民為本、為民送達,切實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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