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劉某夫婦以需要資金周轉為由,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申請借款,余某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后因劉某夫婦未履行償還義務,余某代其償還借款本息32000元。余某多次追償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清流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分期歸還本金及利息,但劉某夫婦再次失約,余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始終未履行。同時,通過線上線下查詢并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進入了僵局。 “法官,被執行人的房子已經搬遷,可能會有拆遷補償款……”日前,申請人向執行法官提供執行線索,案件的執行迎來轉機。最終,執行法官依法凍結并扣劃了該款項,案件順利執結。 一面鮮紅的錦旗,既承載著申請人的認可與信任,也是清流法院執行干警繼續前進的不竭動力。下一步,清流法院將不斷加強執行工作力度,有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切實提高人民群眾對法院執行工作的滿意度、認可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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