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15日訊(通訊員 李全華 揭澤華)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但在實際相處過程中,難免因某些原因產生摩擦和矛盾,近日,將樂縣人民法院調解成功一起相鄰權糾紛案件。 余某與黃某是鄰居,因村里鋪設了水泥路,黃某為了方便出行,便占用了余某家的部分菜地,鋪了幾塊青石板階梯與村里水泥路相連。因菜地被占,余某多次找到黃某協商無果,便一紙訴狀起訴到將樂縣人民法院。 承辦法官收到案件后,便帶領法庭工作人員驅車到余某家,在現場勘查情況后,李庭長結合多年的辦案經驗,認為通過調解的方式將更有利于雙方鄰里和睦,遂組織雙方到村委會開展調解。通過三個多小時的用心調解,雙方終于打開心結,坦誠相待,黃某同意賠償余某1000元,青石板階梯可共同使用,雙方最后握手言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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