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16日訊(通訊員 肖求盛 姜鳳)“別拘留我,我馬上還錢!”近日,將樂縣人民法院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被執行人陳某看到法院“動真格”,慌忙表示將立即還錢。 李某與陳某因民間借貸糾紛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后,判決陳某向李某償還借款本息60000元。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陳某仍未履行,李某多次上門催要,陳某拒不還款,甚至與李某發生肢體沖突。李某催要無果,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陳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責令被告人陳某依法履行法律義務。陳某在收到法律文書后,既不主動履行,也不申報財產,消極規避執行甚至惡語相向。執行法官對其進行了嚴厲批評,并依法決定對其采取強制拘留措施。陳某這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承認錯誤,表示將立即向李某支付剩余欠款,此案執行完畢。 下一步,將樂法院將繼續加大執行力度,嚴厲打擊心存僥幸心理、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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