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三明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四次會議。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賴碧濤,副主任余建地、張知通、廖麗青,秘書長蔡金明及常委會其他組成人員出席會議。市政府副市長王軍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陳楓,市監察委員會、市人民檢察院負責同志,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副處級以上干部列席會議。賴碧濤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市人民政府關于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聽取了市發改委、民政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關于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室關于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以來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以來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書面)。 會議經審議和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三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三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安排意見的報告;決定接受黃如欣辭去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報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公告。 會議投票選舉陳冬、李興湖為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報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三明日報記者 黃寶琴) |
相關閱讀: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