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月30日訊(通訊員 吳瑞林)“法官,謝謝你們幫我追回這筆貨款!”申請執行人向法官說道。近日,將樂法院成功強制執行一起因拖欠貨款引起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依法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該案中,被告陳某從原告某建材廠購買木材,但未按照約定支付貨款,多次協商未果后,遂訴至法院。判決生效后,被告陳某仍未履行給付義務,原告某建材廠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陳某發送執行通知書等文書,陳某仍拒絕執行。經查,陳某名下有房產,為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將樂法院依法對陳某名下的房產進行查封。之后,法院拘傳陳某。面對眼前的執行壓力和法官耐心的釋法明理,陳某認識到自己拒不履行的錯誤,打消了拖延履行的僥幸心理,最終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至此,這起案件順利執結。 |
相關閱讀: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