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28日訊(通訊員 林晶)“法官,我是彭某的哥哥,他欠的錢我來替他還,給你們添麻煩了……”近日,三明市清流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耐心釋法促使被執行人的哥哥代其履行執行款,助力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 據悉,曾某與彭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清流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確認彭某欠曾某本金利息共計33600元。調解書生效后,彭某未能依約履行還款義務,曾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經查,被執行人名下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且長期在外務工,無法與其取得聯系,案件執行一度陷入僵局。為促使案件盡快執結,承辦法官決定另尋突破口,主動到被執行人家中調查了解情況。經多次溝通,最終彭某哥哥主動表示要代為履行,并當場轉賬10000元給申請執行人,雙方當事人就剩余款項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下一步,清流法院將堅持能動司法,持續優化工作方式,把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作為執行工作的落腳點和出發點,以“等不起”的危機感,“慢不得”的緊迫感,快辦案、辦好案,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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