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20日訊(通訊員 吳瑞林 陳琳)近日,三明將樂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充分發揮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的作用。 陳某與吳某系多年的朋友。2021年,陳某因資金周轉困難向吳某借款3萬元,借款之后,經過吳某多次催要,陳某償還了1萬元后以各種理由推脫拒不還款。無奈之下,吳某訴至法院,要求陳某償還剩余借款及利息。 承辦法官受理案件后,認真梳理案情,仔細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發現本案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雙方均認可債務,在征得雙方同意后,法官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 調解過程中,法官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向陳某闡明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將會承擔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的耐心勸解下,陳某終于意識到后果的嚴重性,最終與吳某達成調解協議,陳某分兩次將剩余欠款償還給吳某。 今后,將樂法院將持續加大調解力度,優化調解方式,全力化解矛盾糾紛,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多元司法需求,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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