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17日訊(通訊員 廖汀秀 羅建平)“法官,我們的賬戶被凍結了,公司運行困難,可不可以解除凍結?”近日,清流縣人民法院以“保全置換+活查封”相結合的靈活措施,既實現了保全目的,又保證了被申請企業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據悉,廣東某裝備公司與三明某材料公司簽訂了設備制作合同,后因合同約定設備交付及貨款發生糾紛,廣東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于9月18日向清流縣人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三明某材料公司及其母公司漳州某化學工業公司158萬元的銀行存款。保全過程中,清流法院依法凍結了三明某材料公司、漳州某化學工業公司名下多個銀行賬戶。 被申請人三明某材料公司、漳州某化學工業公司主因銀行賬戶被凍結,嚴重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了解情況后,清流法院執行局立即對被申請人財產情況進行綜合研判,發現被申請人有其他財產可供查封,引導被申請人申請保全置換。 9月20日,被申請人三明某材料公司、漳州某化學工業公司向法院提出保全置換及解除賬戶凍結的申請,并提供三明某材料公司名下三臺大型機器設備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50萬元銀行存款作為置換擔保財產。 清流法院在查明被申請人提供置換擔保財產已達足夠保全金額后,與保全申請人溝通后,采取“活查封”的措施,即允許被申請人在正常生產范圍內使用這些設備,但不得轉讓、變賣、隱藏、轉移、毀壞查封設備,既保障了保全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對被保全企業正常經營的影響,平衡兼顧了雙方利益訴求,幫助雙方取得了矛盾最優解。最終確定通過對三組大型機器設備“活查封”及凍結擔保人銀行存款賬戶的方式,三明某材料公司、漳州某化學工業公司名成功度過了經營危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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