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吳,你這幾天收購不少金柑了吧。你和農戶、收購商打交道時,一定要注意講清楚金柑的收購價格,明確交貨的時間和地點,簽訂合同時要看清條款,避免引起糾紛。”12月4日,“法律明白人”吳長瑞攜帶代收合同等材料,前往金柑代收點,給經銷商和果農們宣講法律法規。 吳長瑞是尤溪縣興萬家筍竹專業合作社負責人。近年來,通過連續參加鄉里舉辦的各種法治培訓學習,他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成為鄉里一名“法律明白人”,為村民解決常見的法律問題。“合作社銷售筍竹、金柑等農作物時,都需要簽訂購銷合同,其間還會遇到催收貨款等情況,我學到的法律知識都派上用場了。而且,鄉親們若遇上家禽被碾死如何賠償、簽訂蔬菜購銷合同要注意什么等問題時,我還能幫他們運用法治思維依法化解矛盾。”吳長瑞說。 以法治之力賦能鄉村振興。在尤溪縣,有一群長期活躍在基層法治建設一線的“法律明白人”,他們在田間地頭、村頭巷尾及時排查風險,化解矛盾,讓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同時,還在宣傳政策法規、引導法律服務、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理中發揮著積極作用。 “目前,全鄉有80名‘法律明白人’,已實現10個村全覆蓋。”八字橋鄉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陳孝海說,2022年3月,全縣規范推進“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八字橋鄉從具有較好法治素養和一定法律知識的村(居)干部、人民調解員、網格員、致富能手當中遴選人員,通過集中法律知識培訓等方式,將之培養成普法宣傳、矛盾化解、鄉村治理等工作中的重要力量。 “法律明白人”吳長瑞(右)在八字橋金柑代收點給經銷商普法。 “大道理得簡單說,你若直接跟村民講法律條款,他們不愛聽。好在村民之間又都沾親帶故,若初步勸導無效,我還可找雙方的親友一起參與調解。”在村頭村,“法律明白人”詹玉蘭一年得調解30起糾紛。 今年2月春筍冒頭時節,有村民認為自家種的春筍長到了別家地界,便到他人林地挖筍,就此引發矛盾。 “竹筍是地上附著物,地上附著物與土地分離后作為單獨的物,就屬于天然孳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321條,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為了調解糾紛,詹玉蘭查閱了相關法律條款,隨即找到雙方當事人,用鄉音土話開展調解工作。 “按照法律相關規定,竹山是村集體的,但你們承包后,你的筍長到他家地里了,那就是他的了。同樣的,若他的筍長到你家地里,那就是你的了……”最終,在詹玉蘭的努力下,該起糾紛以挖筍方村民同意賠償而化解。 同樣,在下畬村,“有法律問題,先找法律明白人”成為了村民們的共識。一旦遇到遷移戶口、辦理低保、簽訂合同等問題時,村民便會找“法律明白人”鄭聯文求助。“日常,我會利用村民大會或者茶余飯后的時機,常態化解答村民們的訴求,調解矛盾糾紛。只有把村里樁樁件件的大小事都處理妥當了,村民才愿意參與到鄉村發展中來,齊心協力把村里的產業做大做強。”鄭聯文是下畬村黨支部書記,他說,今年上半年,他已幫助村民修改完善合同3份,化解鄰里矛盾糾紛8件,提出合理化建議2件。 “打官司費時費錢費力,還傷感情。而‘法律明白人’化解矛盾糾紛更容易,可有效減輕雙方當事人的訴累,增強鄰里和諧,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今年,全鄉已成功排查化解矛盾糾紛124件,成功率達99.2%,涉及金額24.5萬元,提供法律服務136件(次)。”陳孝海說。 |
相關閱讀: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