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至27日,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海昆到我市泰寧縣、沙縣區督導調研,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開展“化解矛盾風險 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全力確保元旦、春節前后全省社會安定穩定,為中國式現代化福建實踐貢獻政法力量。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鄭隆松陪同調研。 在泰寧縣綜治中心、泰寧縣人民法院金湖法庭,黃海昆與基層工作者細致交流。他強調,要突出方便群眾,有效整合各方資源力量,將綜治中心打造成為服務群眾的窗口、化解矛盾的前沿,讓矛盾糾紛化解“最多跑一地”。要認真組織開展典型案事件復盤檢視,舉一反三查找短板弱項,有針對性加強改進工作。要充分發揮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優勢,積極探索參與“四個重大”的有效途徑,注重以法律關系的確定性來推動案結事了。要傳承弘揚“四下基層”優良傳統,拓展提升“背包法庭”工作模式,建好“群眾家門口的法庭”。要進一步優化生態司法服務保護機制,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讓“清新福建”名片更加亮麗。 在沙縣區,黃海昆實地察看了三明市涉案財物跨部門集中管理中心。他指出,涉案財物規范管理和依法處置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政法改革的重要內容,要在規范管理、高效流轉、暢通處置、形成閉環上下功夫,確保涉案財物“進得來、管得好、轉得動、出得去”。要抓住財物查扣、集中監管、先行處置等關鍵環節,推動依法依規按程序高效處置,不斷提高執法辦案效率、降低司法行政成本,創造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經驗。 (全媒體記者 金 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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