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栗某與賴某因定制衣柜事宜產生糾紛,經清流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栗某同意賴某分期償還定制衣柜款共計22000元。調解書生效后,賴某仍未按時履行還款義務,栗某向清流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了解到賴某目前在泉州某小區居住,于是立即組織開展異地執行行動,成功找到被執行人。經現場調解,賴某當場給付3000元,剩余款項與申請人達成分期還款協議,案件終結執行。 可好景不長,賴某僅支付了9500元便再無下文。2024年11月20日,執行法官再次接到申請執行人的電話。 為了能及時兌現人民群眾勝訴權益,執行法官決定再次前往泉州查找被執行人。當執行法官到達被執行人住所時,發現賴某并不在家中,于是與其家屬溝通案件情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釋明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將承擔的法律后果。經多次溝通最終取得被執行人家屬的理解和支持,賴某妻子表示要代為履行,并當場將剩余執行款項一次性還清。至此,該案得以圓滿執結。 接下來,清流法院將繼續著力提升執行質效,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靈活運用多種強制執行措施,努力使勝訴當事人的“紙上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幸福感、獲得感和滿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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