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25日訊(通訊員 沈在強 李連德)近日,清流縣人民法院嵩溪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據悉,黃某平時為鄒某、何某提供鋁瓦搭建工作。2023年5月10日,黃某在實施搭建工作時,因房頂天井玻璃碎裂不慎從三樓房頂墜落受傷,事發后被送往醫院住院治療。住院期間,鄒某、何某墊付醫療費40000元。黃某出院后就相關賠償事宜與鄒某、何某協商無果,遂訴至清流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翻閱案卷材料,聯系雙方當事人了解案件始末,發現本案事實清楚,權利義務較為明確,具備一定的調解基礎。秉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辦案原則,承辦法官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針對爭議焦點,從情、理、法多角度向當事人釋法明理。經過法官耐心疏導和溝通,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鄒某分期支付賠償款,并當場履行30000元,雙方握手言和。至此,該案得以圓滿解決。 下一步,清流法院將繼續秉持“如我在訴”理念,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將矛盾糾紛化解于源頭,用實際行動為實質解紛按下快捷鍵,更好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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