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22日訊(通訊員 熊中文 肖達筠)6月20日,清流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追償權糾紛。 2017年9月14日,趙某以經營餐館需要資金為由,向清流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貸款5萬元,借款期限為三年并由杜某擔保。借款到期后,趙某未按時歸還借款及付息,杜某代為歸還。代償后,杜某多次催討無果,遂將趙某起訴至清流法院。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協議:趙某于2021年2月10日前還10000萬元,3月30日前還20000元,5月30日前還20000元。到期后,趙某仍未履行還款義務,杜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在送達執行通知等相關材料時,發現無法找到被執行人,經查詢也未發現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針對這種情況,為盡快實現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清流法院執行局立即采取信用懲戒措施,并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迅速發出懸賞公告,利用法院網站、微信公眾號、微信平臺等轉發擴散,向社會征集被執行人的下落及財產線索,敦促其履行還款義務。 懸賞公告發出僅1日,被執行人趙某就主動聯系申請執行人杜某履行了全部法律義務,申請執行人杜某為承辦法官送來了錦旗表示感謝。至此,該案圓滿執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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