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寧縣設立公共法律服務共治中心,法官、調解員、干警等輪流值班—— 東南網7月12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徐文錦 通訊員 曾程 邱遠鎮(zhèn)) “心里十幾年的石頭終于落了地。”7日,說起自家危房修復一事,建寧縣居民倪某露出了笑容。 原來,這些年倪某一直有件煩心事:2007年,某房地產公司在房產開發(fā)過程中,不慎導致倪某的房屋地基下陷、斷裂傾斜,被鑒定為危房,不宜再居住。“十幾年來,我一邊租房一邊維權,但始終沒個結果,有家難回成了一塊心病。”倪某說。 今年6月,倪某在朋友介紹下,來到建寧縣公共法律服務共治中心,和工作人員聊起了這件煩心事。 6月17日,建寧縣公共法律服務共治中心受理該案后,立即對接縣法院、司法局、住建局及相關鎮(zhèn)政府工作人員展開調解。“之前,倪某不知找哪些單位處理這種糾紛。我們接手后,立即聯(lián)系房地產公司和縣住建局,共同確認危房責任問題。縣住建局還邀請專業(yè)團隊對房屋進行現(xiàn)場勘測,確認危房修復可能性。”建寧縣法院立案庭庭長、派駐中心法官江元暉告訴記者。 調解現(xiàn)場,調解員細致調查、釋法明理,最終促成房地產公司同意幫助倪某將住房恢復原狀,這起糾紛得到了妥善化解。 “過去,縣城執(zhí)業(yè)律師和公共法律服務機構少,法律服務較為空白,許多群眾發(fā)生糾紛也不知去哪咨詢、如何維權。”江元暉說。 今年4月,建寧縣委政法委牽頭,在人流量較大的城區(qū)農貿市場旁,設立建寧縣公共法律服務共治中心。縣法院、縣司法局等部門派駐法官、調解員、干警輪流值班。“中心采取‘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模式,現(xiàn)場受理、調解糾紛,或由縣法院委托調解,為老百姓解決煩心事,省時、省錢、省心。”縣公共法律服務共治中心副主任孔新光說。 不僅在城區(qū),為方便鄉(xiāng)鎮(zhèn)群眾,公共法律服務共治中心還在全縣9個鄉(xiāng)鎮(zhèn)司法所設立分中心,通過視頻遠程連線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詢、矛盾調解等公共法律服務。 “受疫情影響,我暫時不能回建寧,你們可不能趁我不在,就改造我的承租地。”今年4月,再次接到遠在杭州的土地承租人聶建斌的電話后,建寧縣濉溪鎮(zhèn)水西村村委會主任來到縣公共法律服務共治中心,請求中心幫忙化解該起土地租賃合同糾紛。 原來,聶建斌2016年在水西村承租了一塊土地,但因多種原因閑置未開發(fā),導致該地塊撂荒多年。今年,因農田改造規(guī)劃征地涉及該農田,村委會要求與聶建斌解除土地租賃合同,收回該地塊用于制種。但聶建斌暫居杭州無法返回建寧,雙方對解除合同一事未達成一致意見。 “考慮到案件涉及土地面積范圍大、農田改造時間緊等現(xiàn)實問題,4月15日,我們對接濉溪鎮(zhèn)分中心,當場與村委會和聶建斌進行遠程視頻通話,協(xié)商解除合同的金額和付款方式。”負責法官江元暉回憶,他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對協(xié)議進行司法確認,并線上送達司法確認裁定書,當天就為這起糾紛按下了“終止鍵”。 “共治中心主要發(fā)揮了三種優(yōu)勢。”孔新光表示,一是通過派駐法官、退休干警、黨員志愿者等,實現(xiàn)法律資源優(yōu)化整合;二是在中心匯集縣域常見法律服務功能,實現(xiàn)“一站式”服務;三是優(yōu)先以非訴機制解決問題,實現(xiàn)訴非銜接深度融合,為老百姓節(jié)約訴訟時間和費用,同時減少小案件過多占用審判資源的情況。 據(jù)介紹,建寧縣公共法律服務共治中心成立以來,共調處矛盾糾紛156件,涉及勞動合同、金融借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等,其中成功調解80多個案件,約30個案件正在調解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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