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9日訊(通訊員 蔡若琪 張貞)近日,將樂法院執行法官接到申請人提供的線索,迅速趕往被執行人占某家中,依法將占某的車輛依法扣押,促使占某與申請人達成和解。 據了解,申請人陳某與被執行人占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將樂法院審理判決,占某應償還陳某借款5萬元。判決生效后,占某未按時履行法定還款義務,陳某遂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與占某溝通,但占某一直以沒錢為由拒絕履行。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查到占某名下有一輛大眾“朗逸”小轎車,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同時執行法官對該車輛進行了查封登記,但因車輛流動性大,未實際扣押。 “朱法官,我看到被執行人占某的車了,他就在家,你們趕緊過來一下!”近日,執行法官接到申請人陳某舉報電話,稱被執行人占某正在其家中,其名下的小轎車也停放在他家門口。執行法官立即趕到占某家中,勸說占某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義務,但占某一直處于消極回應狀態。為提高執行工作效率,執行法官現場將該車輛進行查封。在即將把該車輛扣押回法院時,占某的妻子出來勸說占某,“車子被扣走,你怎么接送孩子上下學,我們家離縣城這么遠!”執行法官見狀也開始對占某進行新一輪的釋法說理。 最終,占某終于同意還款,并讓執行法官聯系申請人陳某。最終,案件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占某于當日籌款,償還借款3萬元,剩余款項分期支付。至此,這起民間借貸糾紛執行案件順利執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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