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26日訊(通訊員 吳瑞林)為有效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高效保護家暴受害人,將樂法院主動延伸審判職能,建立“法院+”聯動工作模式,筑牢反家暴司法屏障。 “法院+公安”。聯合縣公安局建立聯動機制,規范家暴接處警,暢通家暴投訴渠道,在接到家庭暴力保安或者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再次實施家庭暴力報案后,及時出警,并根據反家庭暴力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召開聯席會議,每季度梳理涉家暴案件情況,排查不穩定因素, “法院+婦聯”。依托公益宣傳欄、網格宣傳員、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多渠道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平安家庭”創建,組織開展尋找“最美家庭”等活動。針對農村地區家暴突出問題,借助各村婦女主任力量開展宣傳,倡導聯合抵制家庭暴力。 “法院+社區”。充分發揮社區工作人員優勢,對于已經處理的家暴案件,同時向所屬社區送達人身保護令,由其協助執行,對于長期遭受家暴、暴力行為情節嚴重的案件,審判人員聯合社區共同上門回訪,疏導幫扶,對加害人反復告誡,最大限度保障執行效果。截至目前,施暴人無一再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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