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11日訊(通訊員 方靜 賴世偉)“法官,我沒錢還啊,我也沒辦法。”近日,三明將樂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接到被執行人肖某的“訴苦”后,卻查詢發現其名下尚有資金,便立即將賬戶凍結,促使案件高效和解。 據悉,肖某與王某因為民間借貸訴至法院,經三明市將樂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肖某償還王某借款本金3萬元。判決生效后,肖某卻以沒錢償還為由拒絕履行,王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立案執行后,執行法官前往肖某家進行交涉,肖某聲稱“等工程款拿到了,就會還錢”,卻又遲遲不肯履行。執行法官通過查詢發現肖某賬戶上尚有5000元,便立即將其賬戶凍結。肖某發現后,立即來到法院找到執行法官,表示希望與王某協商解決,并在和解協議簽訂后10天內將剩余款項全部履行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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