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被告人林某通過微信“附近的人”主動添加了李某后,虛構成名為“林某某”的離異女性身份,并有意與李某發展為男女朋友關系,頻繁與李某聊天。為騙取信任,林某還讓其女友使用女性語音在微信上與李某進行交流。取得李某信任后,被告林某以購買東西、投資做生意、家里出事、過生日缺錢等理由向李某借款,處于曖昧期的李某有求必應多次給林某轉款,在近一年的時間內,被告人林某共騙取李某三萬余元。案發后,林某家屬幫忙籌錢退還全部贓款。 近年來,以網絡戀愛交友為名實施詐騙的案件頻頻發生。在此提醒大家應該多學習網絡詐騙的預防知識,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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