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15日訊(通訊員 肖求盛 方靜)“法官,我發現了被執行人李某的車,請你們盡快過來對車子進行扣押。”近日,將樂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接到申請執行人楊某的電話,立即出擊奔赴現場,成功將李某的一輛奔馳車扣押,有效維護了司法權威。 2021年,楊某通過支付寶、微信向李某賬號支付26.2萬元、現金3.8萬元(合計30萬元),用于入股李某經營的公司。2022年3月,雙方協商同意將入股資金轉為借款,李某親筆寫下借條一張,并約定月利息為1%。后李某以各種理由推脫還款,楊某遂將其訴至法院。經將樂縣人民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償還協議,李某卻拒絕償還,楊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向李某送達了法律文書,李某依然不予理會,同時,李某名下的車輛不知所蹤,因未查到李某其他可供執行財產,該案執行受阻。近日,執行干警接到線索后,立即到達現場,但被執行人李某拒不配合工作,執行干警耐心釋法明理,李某終于表態愿意配合執行工作,最終將李某的一輛奔馳車扣回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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